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故美國在台協會理事主席丁大衛的回憶錄指出,美國與中華民國斷交後,我國第一任駐美代表夏功權任事積極,也很能幹,卻曾受到極大的屈辱。書中寫道,夏功權當時不能進國務院,也不能到其他官署洽公,但他努力經營國會關係,也與遊說團體或有影響力的人士交往。丁大衛與夏功權簽署了航空、科技、農業等多項雙邊協定,丁大衛也安排夏與美國官員在AIT或餐廳會談,「這些會談通常都很融洽,也很有效果」。一次重大例外發生在1980年秋天,當時雙邊簽署《特權、免稅暨豁免協定》。台北新聞界宣稱這項協定是「外交協定」,中國大陸立即向美國強烈抗議,稱此協定違反建交公報。if (typeof(ONEAD) !== "undefined"){ONEAD.cmd = ONEAD.cmd || [];ONEAD.cmd.push(function(){ONEAD_slot('div-inread-ad', 'inread');});} 當時的美國國務院東亞助卿郝爾布魯克認定,台北當局故意破壞美國與北京的關係。郝爾布魯克「以毫不掩飾的嚴峻用語」,立刻要求在AIT與夏功權見面。見面時,郝很光火告訴夏,夏本人必須對台北這種作法負責,而且夏應該知道郝「極為憤怒」。當時美國即將大選,卡特要把與中共建交做為外交成就,不容台灣破壞。郝氏列出台灣一長串「罪狀」,諸如洛杉磯市議會通過決議,要求在雙十節舉行中華民國升旗典禮;夏功權的車牌字樣是「GROC」(「中華民國政府」縮寫)等。當時共和黨總統候選人是雷根,雷根主張提升與台灣的關係。郝氏告訴夏,不要幻想大選後會有什麼改變。郝氏還提到,例如美國發展與大陸的關係是既定政策,任何情況下都不會改變。最後強調,美國與台灣間是非官方、實質關係,不容曲解。郝氏罵完後,現場一片寂靜。郝氏的作法赤裸裸,不合外交體制。面對這樣的言辭轟炸,夏臉色蒼白,有些顫抖,只簡單回應說,會把郝氏的觀點報回台北。郝說他對這項協定一無所知。其實國務院法制部門早在數月前即已起草,國務院的台灣協調科也「參與每一步驟,並定時向郝報告每一階段進展,包括簽署的日期」。丁大衛對夏功權的評價是:夫婦倆尊嚴且妥適地處理與美國的非官方關係;盡他們最大的努力因應各種意想不到的挑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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